

关于聘任中、小队长的通知
编辑:2021-05-22 15:54:36
各中(小)队:
根据公司下发的哈经保【2013】第12号文件精神,我公司对各中队、小队进行了队干部考核工作,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命以下同志为中、小队、组长。聘期一年,特聘除外。
1、中(分)队长:韩 亮(一中队)
刘国强(二中队)
徐芙海(三中队)
张春来(四中队)
邹吉中(七中队)
王常德(一分队)
杨俊武(十一中队)
高 峰(直属队)
2、小队长:医大住院处:才天旭、孙波
医大门诊:王维亮、郑洪涛、赵晗
医大外科大楼:王伟政、崔世江
医大博士生公寓:高锡全、金喜光
医大群力分院:李斌、林强、孟祥财
阿城中队:张海方、王洪波
工商银行:张玉鼎
哈尔滨市有线台:张文哲
黑龙矿业:张海亮
百盛商场:韩宪君、苏建领
再生资源:杨斌宁
3、组 长:市一院:陈刚、吕超
地质局:唐让辉
哈尔滨市经济台:蔡忠祥
703研究所:刘冰
平房627:毕山增
因公司编制、民主评议未达标等原因,下列同志延缓任命,期限为三个月。届时,公司将再次履行干部考核程序,延缓期正常履职,待遇不变。
1、中队长:李明瑞
2、小队长:王恒、唐胜文。
哈站中队重新海选投票,另行聘任通知。
上述任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并均享受公司规定的职务津贴,标准为中队长300元,小队长100元,组长50元。本通知之前的有关职务任命与本通知相抵触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哈尔滨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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