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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聘任中、小队长的通知


编辑:2021-05-22 15:54:36

 各中(小)队:

  根据公司下发的哈经保【2013】第12号文件精神,我公司对各中队、小队进行了队干部考核工作,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任命以下同志为中、小队、组长。聘期一年,特聘除外。

  1、中(分)队长:韩 亮(一中队)

  刘国强(二中队)

  徐芙海(三中队)

  张春来(四中队)

  邹吉中(七中队)

  王常德(一分队)

  杨俊武(十一中队)

  高 峰(直属队)

  2、小队长:医大住院处:才天旭、孙波

  医大门诊:王维亮、郑洪涛、赵晗

  医大外科大楼:王伟政、崔世江

  医大博士生公寓:高锡全、金喜光

  医大群力分院:李斌、林强、孟祥财

  阿城中队:张海方、王洪波

  工商银行:张玉鼎

  哈尔滨市有线台:张文哲

  黑龙矿业:张海亮

  百盛商场:韩宪君、苏建领

  再生资源:杨斌宁

  3、组 长:市一院:陈刚、吕超

  地质局:唐让辉

  哈尔滨市经济台:蔡忠祥

  703研究所:刘冰

  平房627:毕山增

  因公司编制、民主评议未达标等原因,下列同志延缓任命,期限为三个月。届时,公司将再次履行干部考核程序,延缓期正常履职,待遇不变。

  1、中队长:李明瑞

  2、小队长:王恒、唐胜文。

  哈站中队重新海选投票,另行聘任通知。

  上述任命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并均享受公司规定的职务津贴,标准为中队长300元,小队长100元,组长50元。本通知之前的有关职务任命与本通知相抵触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哈尔滨经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
 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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